详细信息:
最近,市教育局发布2012年杭州市区(上城区、下城区、拱墅区、江干区、西湖区、滨江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风景名胜区)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项目及有关事项,符合条件的学生,一般可加5分,最高可加20分。具体内容可查询杭州教育局网站。
这些方面获奖的学生可加5分
符合下列四类中任何一项条件的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
体育类:初中教育阶段(下同)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相关文件的第一发文单位,下同)的体育竞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2012年杭州市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初中男子组、初中女子组个人项目比赛前八名获得者。
艺术类:获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艺术竞赛(现场比赛)个人项目前六名或一、二、三等奖者(获奖证书上盖有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印章,不含各级艺术教育委员会);获杭州市中小学生艺术节中学组独唱、重唱(四人及以下)、戏剧曲艺(四人及以下)、独奏、重奏、协奏、齐奏(四人及以下)、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绘画、书法、工艺和摄影等上述所列类别现场比赛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科技类:2010年及以前在初中教育阶段获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论文、发明和技术创新)一、二等奖者;获2011年杭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个人项目一、二等奖者。
其他类:华(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少数民族考生;港澳台籍考生;留学回国人员的随归子女。
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同类同项目只取其中一项进行加分,不累计加分;不同类别或项目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符合相关条件的军人子女最高可加20分
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在各类高中招生考试成绩总分基础上加5分或20分。
现役军人子女加5分;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及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等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子女加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上述军人子女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项最高分进行加分。
符合上述军人子女加分条件的考生,若同时符合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加分条件的,可与在体育类、艺术类、科技类、其他类中获得的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进行累计,但最终所获加分最高不得超过20分。
5月10日前向所在初中提出申请
申请和审核工作在今年4月至5月10日间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初中学校领取并如实填写《杭州市区2012年各类高中招生考试加分考生登记表》(下称《登记表》)。《登记表》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与相关证书或有效证明等一并交所在初中学校。
初中学校负责对本校申请加分考生的相关信息(申请考生姓名、班级、申请加分项目、分值等)公示3天,无异议后,汇总造册(附《登记表》、有关证明或证书复印件),由区教育局汇总后报送市教育局,经市教育局公示、核准后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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